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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权发布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
2024/8/8
- 征求对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 中共中央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 习近平主持并发表重要讲话
2024/8/8
- 习近平就中央和国家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2024/8/8
-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讨论拟提请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的文件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2024/8/8
辽宁鞍设集团开展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
为切实保障集团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尤其是针对即将到来的国庆假期,集团机关以及各子(分)公司开展全面安全排查工作,确保清除各区域的安全隐患。此次检查聚焦安全风险关键领域,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展开:一是重点区域排查。对办公场所、仓库、食堂、机房等风险区域进行逐一巡查。巡查过程中,将重点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无阻、电气线路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二是隐患整改落实。秉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针对下属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机制,并要求形成自查自纠报告,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整改。在检查过程中特别强调,各部门及各经营主体需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同时,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制度与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责任切实扛在肩上、落到实处,共同为集团全体职工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环境。 拟 稿 人:刘佳丹联系电话:5555881
2025/09/26
鞍山市市属国有企业2025年招聘公告
为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国企改革发展需求强化人才储备,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户企业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20年底,注册资本8000万元,下辖各级企业110余户。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3家、国家级绿色工厂1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一等奖。集团重点发展“冶金产品、冶金运维、冶金工程、冶金矿山、资源循环”五大主导产业,经营领域已覆盖冶金设备及备件制造、钢材包装材料、冶金服务及矿山产线综合配套服务、钢渣综合利用、建筑工程、特业工程及铁路工程等十几大类200多种产品。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组建于2025年,拥有全资、控股企业38家,注册资本约29.4亿元,资产总额近1200亿元,连续11年保持信用评级达AA+。集团按照资产集约化、管理专业化、经营市场化的要求,打造资本运营、产业投资、金融服务、资产运营、绿色农业五大板块,业务板块相互支撑,融合发展。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16年,2020年10月16日正式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亿元,集团为鞍山市城区供暖企业,总供热面积8483.1万平,服务用户89.4万户,其中锅炉供热6729.4万平,鞍钢余热供热1753.7万平。拥有燃煤锅炉热源厂12座(热水锅炉42台),鞍钢余热热源8个。换热站共计794座。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于2019年,为供、排、污水一体化运营的国有企业。注册资本4.07亿元。共有水源地3处,净水厂、区域加压站5座,供水面积270平方公里,供水能力53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总长度3285公里,管理泵站493处。供水产销差率控制15%以内,在东北地区处于领先水平。集团建立较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实现产供销一体化、设计施工运营管理一体化,集团现有8个部室,16个直属机构,4个分公司,6个二级独立法人单位。二、招聘岗位本次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53人,根据以上4户企业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的工作所需设置岗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三、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本科及以上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发布招聘公告2025年9月23日,招聘信息通过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统一发布。(二)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10:00——2025年10月1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三)报名方式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http://www.jxxcexam.com:81/login/03)。请报考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报名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报考人员在线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所需材料原件照片并在线缴费,考务费100元/人(系统显示已支付后,不予退费)。每名考生只可报名一个岗位,不可兼报,否则取消报名资格;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请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将随时取消考生报名和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线上报名所需材料:1.近期2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3.毕业证原件(以实际取得为准。若丢失出具毕业院校红色公章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登录学信网下载);4.海外学历的考生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四)打印准考证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准考证打印时间,考生登录(http://www.jxxcexam.com:81/login/03)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五)笔试1.笔试时间和地点: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点设在鞍山市;2.网上改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应达到1:3(含)方可开考笔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视情况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将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在2025年10月13日9:00至17:00进行一次网上改报;被核减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3.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考生可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六)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委托他人)在规定时间携带所有上传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无失信记录证明(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并截图打印)到达现场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审查或者相关材料携带不全的视为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凡因弄虚作假或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取消后空余的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资格审查。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并列,同时进入审查。递补名单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七)面试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2.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由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3.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笔试40%,面试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面试成绩相同,需进行面试复试确定总成绩)。总成绩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4.进入面试的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5.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五、体检1.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可在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六、公示与聘用1.体检合格后,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山冶金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新鞍控股投资有限公司、鞍山市供热集团有限公司、鞍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录用;2.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3.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可按程序递补。应聘人员一经正式录用,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首次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1.凡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招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考生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其他事项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2.考生报名至拟录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准确、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全过程的相关信息发布等,凡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要求及时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3.其他未尽事宜按鞍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规定执行。咨询电话:024-31519211咨询时间:9:30-11:30,14:30-16:30(工作日)
2025/09/23
2025年鞍山市网络安全宣传周
2025年鞍山市网络安全宣传周 点击链接查看视频
2025/09/17
2025年鞍山市网络安全宣传周
2025/09/16

2025年鞍山市网络安全宣传周
2025/09/16

2025年鞍山市网络安全宣传周倒计时3天
2025/09/12

2025年全民反诈在行动集中宣传月
2025/07/17

辽宁鞍设集团祝全体员工新春快乐,阖家欢乐!
2025/01/27
从控规阶段着手 -> 地形图测绘 -> 修建性详细规划 -> 用地范围图 -> 宗地界址 -> 市政管线配套设计
-> 地质勘探 -> 建筑设计(含施工图)-> 市政工程设计等全链条设计一条龙服务,全过程密切跟踪,
实时推进,缩短设计时间,节约设计成本。让项目建设单位真正体验到“省时、省心、省资”的贴心式服
务、感动式服务、超值式服务、助力企业早日驶上项目建设、投产、创效的快车道。
2018国家级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交通)
201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1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16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16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计算机软件)
2016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16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建筑工程)
2014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科学技术成果一等奖
2014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14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建筑工程)
2014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12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建筑工程)
2012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建筑工程)
2011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11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保障性工程)
2011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11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保障性工程)
2010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10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建筑工程)
2009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09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09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0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0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06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04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04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04辽宁省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优秀规划)
2004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02辽宁省优秀规划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02辽宁省优秀规划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02辽宁省优秀规划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02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2002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2002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2002建设部优秀城市规划三等奖(城市规划)
199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一等奖(城市规划)
199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城市规划)
1998辽宁省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城市规划)
1997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城市规划)
1996辽宁省政府科学技术三等奖(城市规划)
1995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城市规划)
1994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城市规划)
1991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城市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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